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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位同事,勞工資歷滿30年又6個多月,

在這家公司,年資也累積15年以上了。

他想退休... 請求公司將勞保金額拉高,自付差額,

希望過幾年退休後,有筆堪稱說得過去的退休金可領。

公司卻拒絕了... ,理由是 "違法"。

 

 

這理由很唬爛!

2008年金融風暴,員工被迫二度減薪。

一堆移民或無收入的皇親國戚在公司當人頭,申報勞健保。

我的同事只不過要求薪水回復兩次減薪前的行情,

公司帶頭違法卻理直氣壯喊出大家要守法的口號,很無稽!

 

 

不怕大家知道,我的薪資比當年進公司的行情還低。

我主動向公司提出,減了一些工作時數,

某些下午的時間拿來接送小孩與學畫,

週六不輪值,寧可花時間蹲在蔓慢窩裡拔雜草。

 

 

我不認為這份工作對我有何重大意義 (老闆無情在先) ; 公司少了我,也不會倒閉。

當老闆洋洋灑灑提出短中期BP (business plan,他的賺錢計畫),

我卻悄悄規劃三年半後的生活,

因為,注重個人隱私,在職場上不曾向主管級提及我的農園計畫。

 

 

知道老闆很急,他上了年紀,時間所剩不多,想攢一筆退休金。

這世界上有兩種人 : 

1. 老師 : 把自己的思想裝在別人的腦袋。

2. 老闆: 把別人的錢想辦法弄進自己的口袋裡。

我不是學生,沒有理由遵循老闆的思想,我要的只是一份糊口的薪水罷了。

所謂的老婆,就是能同時扮演老師和老闆的角色,

所以,我只要想辦法把我老公的錢弄我口袋裡就好了。 

 

 

 

馬雲說:員工的離職原因林林總總,只有兩點最真實:

  1. 錢,沒給到位;
  2. 心,委屈了。`

這些歸根到底就一條:幹得不爽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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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ojo24 姥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2) 人氣()